央行30日發布新聞稿,說明特定地區第2戶限貸規定已考量換屋者權益。(圖:資料照)
央行30日發布新聞稿,說明特定地區第2戶限貸規定已考量換屋者權益。(圖:資料照)

不動產業者針對第2戶限貸令醞釀狀告央行,央行今天(30日)發出正式新聞稿強調,第二戶購屋貸款規定有考量換屋者的權益。重申推出限貸7成是因為銀行信用資源過度流向不動產市場,且已有考量換屋者權益,同時,相關規範較99年6月的第2戶限貸令,尚屬溫合。

全國不動產、23個縣市不動產公會29日召開記者會,砲轟央行第2戶限貸7成,讓自住及換屋族面臨合約糾紛,並且推估約有2萬戶受害,決定狀告中央違法。央行30日說明,央行是為了持續強化管理銀行信用資源,並且降低不動產相關授信風險,才會由6月16日新增自然人特定地區第2戶購屋貸款成數上限7成的規定。央行考量因素有二,一是全體銀行不動產貸款占總放款比率仍高,銀行信用資源仍有過度流向不動產市場之虞。二,今年第一季自然人新申貸第2筆購屋貸款人數及占比,較上個季度呈現增加,且自然人申辦特定地區第2戶購屋貸款的平均貸款成數居高,並持續上升,貸款條件仍屬寬鬆。

央行在99年6月也曾祭出特定地區的第2戶限貸令。央行說明,這次再度實施,貸款成數由現行平均7.7成降至上限7成,與上次規範的上限6成相比,尚屬溫和,並且已經考量換屋者權益。借款人清償名下第1戶房貸(如出售舊屋或以其他資金來源清償),即不受貸款成數7成限制、以借款人本人為規範對象,並非以家庭歸戶辦理,不影響家庭其他成員申辦購屋貸款權益,以及新的規範沒有溯及既往。

央行的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由109年12月起實施,期間多次調整管制措施。央行表示,已持續在各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新聞稿及立法院業務報告等,提醒社會大眾有關央行管制措施調整的可能性,並非外界所稱無預警式實施管制措施。 (張佳琪報導)